2007年4月1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;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了老百姓吃上“白”盐
省盐业系统反商业贿赂雷声大雨点更大
  为深入开展全省盐业反商业贿赂工作,针对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,个别关键环节发案率集中的问题,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纪检等部门全程参与盐产品的购销、储运、包装物流等关键环节,坚决斩断商业贿赂这只“黑手”。
  对商业贿赂,省盐业集团坚决“亮剑”。集团成立了由公司领导、纪检、运销、财务等部门组成的“盐产品购销管理领导小组”,负责盐产品采购、销售、储运各环节相关价格的制定、费用的确定,以及相关的招标工作,防止不正当行为的发生。集团明确规定今后凡是查到有“小金库”的单位,负责人一律就地免职,并作出严肃处理。
  针对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盐包装物料的采购,集团规定全省的盐包装物料由省公司统一管理,统一采购,统一结算,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。对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,纪检部门将一查到底。对生产企业有贿赂行为发生的,一律终止合同。力争通过科学、规范的工作流程,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。
  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,反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工作,不仅要抓制度落实,还要抓教育管理监督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。要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反腐倡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,加强廉政文化建设,推进廉政文化“三进”活动的扎实开展,努力在全系统营造依法经营、廉洁诚信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。通过每年对盐业领导干部的一次集中轮训,督促他们加强党性修养,提高法律意识,自觉经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权力和金钱的考验。
  本报记者